各部门、单位,各二级学院:
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函》的要求,具体调查事项如下:
一、评价内容
主要包括教育公平、教育质量、政府治理、总体评价等,根据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不同,各类问卷内容各有所侧重,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,分单选题、多选题两种类型组成。
二、调查方式
调查对象通过扫描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,选择关注公众号。进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,点击首页底部“互动平台”菜单,选择“政府履职情况调查”,进入问卷填答,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(社会人士、教师、学生),选择相应问卷填答。
三、调查时间
1、请各位秘书通知本单位教师,于12月30日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问卷填答。
2、请学工处协助通知学生,于12月30日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问卷填答。
3、调查结束后,请各部门、单位、各二级学院负责统计填答教师、学生的数量。
发展规划与质量控制处
2022年12月9日